近日
上百名大學生在西安應聘暑期工被騙
引發(fā)關注
當地發(fā)布最新通報
責令涉事企業(yè)暫停經營
暑假期間找一份暑期工
補貼生活費減輕家庭負擔
是不少在校生的選擇
然而
一些勞務中介借此機會
以招工名義騙取費用
侵害打工學生權益
事件回顧
上百名大學生找暑期工被騙
近日,西安上百名大學生找暑期工被騙一事引發(fā)網友關注。據報道,陜西西安大學生小杜看到網絡上有招聘暑期工的消息,在陜西星啟遠帆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報了名,在“面試”后交了體檢費、保險費600多元,公司讓他等著上崗,卻再也沒有了消息。據了解,目前維權群里有200多個人,大家都表示被騙了。
58元體檢收298元
小張在網上看到上述公司可以介紹入職地鐵安檢、紙箱廠、快遞分揀等暑假工職位后,前來公司面試。
“因為對方開出的條件比較合適,所以最終選擇去紙箱廠。”小張表示,在確定好崗位后,該公司負責招聘的人員表示,上班之前要先去體檢,體檢費用是298元,體檢完來公司簽合同,第二天就可以安排正式上班。
小張沒有多想,交了體檢費用,拿到該公司開出的體檢通知單。從小張?zhí)峁┑捏w檢指引單來看,298元的體檢項目僅包括身高、體重、血壓、心電圖及DR胸部攝片等基礎項目。記者查詢發(fā)現,該體檢中心,與上述項目基本一致的團購套餐只要58.6元。
同樣被騙的小萬,體檢費和保險費一共交了698元。過了約定的入職時間,依然未能聯系上對方,小萬來到該公司,發(fā)現早已人去樓空,其大門上貼著“應(因)公司經營不善和崗位緊缺,導致暫停營業(yè)”的告示。
當地通報
責令涉事企業(yè)暫停經營并退還預收費用
7月23日晚,西安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管理委員會官方微博@西安經開發(fā)布了情況通報:
7月22日,媒體報道了“上百名大學生在西安找暑期工被騙,陜西星啟遠帆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收了體檢費、保險費后杳無音信”的情況,經開區(qū)勞動維權部門第一時間開展調查核實。
經初查,涉事企業(yè)存在未經許可擅自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(yè)務、違規(guī)預收費用等行為。目前經開區(qū)勞動維權部門已責令涉事企業(yè)暫停經營,并退還預收費用;待調查清楚后依法依規(guī)處理,如發(fā)現涉嫌犯罪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。
在此溫馨提示各位求職者,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預收費用屬于違規(guī)行為,請及時向屬地勞動維權部門舉報投訴。
律師解讀
黑中介亂象涉嫌違法
有律師表示,一些企業(yè)有季節(jié)性或臨時性的用工需求,還有一些招聘單位急于用工但不愿意支付較高的費用,正規(guī)招聘渠道難以滿足這些需求,有的企業(yè)便轉投勞務黑中介。而較為弱勢的求職者,如大學生、農民工等群體,對招聘信息風險判斷意識較低,缺乏法律意識,容易被黑中介的虛假宣傳所蒙蔽,且事后不進行維權。
勞務中介發(fā)布虛假招工信息、胡亂收費,違反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(guī)定》《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》等行政法律法規(guī)。將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;情節(jié)嚴重的,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;給個人造成損害的,依法承擔民事責任。違反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的,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。
勞務中介虛構高薪招工的事實,胡亂收費、扣押證件、簽假合同,使得大學生產生錯誤認知、向勞務中介提供財物、支付費用,數額較大的,還可能涉嫌觸犯刑法中詐騙罪相關罪名。
暑期打工有哪些坑?
不簽合同
一些企業(yè)以暑期工是學生為由,不與其簽訂書面合同,這為日后維權埋下隱患。
即便無法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,暑期工也可以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務合同,約定工作時間、地點、支付報酬方式、勞務范圍等。也可通過聊天記錄或錄音保存相關證據,以便維權。
網絡兼職
騙子通過網絡平臺發(fā)布兼職廣告,以高額傭金等為誘餌讓受害人完成刷單、點贊等任務。
網絡刷單本身就是違法行為,不要輕信網絡上“高傭金”“先墊付”等兼職刷單的信息。不要被高額報酬所迷惑,更不能抱僥幸心理相信騙子的退款承諾,以免遭遇連環(huán)騙局。
扣押證件
一些企業(yè)以暑期兼職時間太短為由,要求扣押暑期工的身份證、學生證,并承諾用工到期后歸還,但并沒有按照約定如期歸還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》明確規(guī)定,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。對于企業(yè)的無理要求,暑期工可以直接拒絕。
不給報酬
一些企業(yè)與求職者約定:未干滿10天,沒有工資。
這種明顯不公平的條款不合法,即便雙方通過簽訂協議書面進行了約定,也不具備效力。用人單位應向打工的學生支付工資報酬,如果對方不支付報酬,打工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、勞動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1.本網(張家口新聞網)稿件下“稿件來源”項標注為“張家口新聞網”、“張家口日報”、“張家口晚報”的,根據協議,其文字、圖片、音頻、視頻稿件之網絡版權均屬張家口新聞網所有,任何媒體、網站或個人 未經本網協議授權,不得轉載、鏈接、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(fā)表。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、網站,在下載使用 時須注明“稿件來源:張家口新聞網”,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。
2.本網其他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,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在一周內來電或來函。聯系電話:0313-205198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