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提高金融消費者的風險意識,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銀行卡進行贓款轉移和洗錢活動,河北省金融監(jiān)管局近日發(fā)布了2024年第10期金融消費者風險提示,提醒廣大民眾合規(guī)使用銀行卡,警惕成為贓款轉移的“幫兇”。
案情簡介
月嫂李某收到雇主劉女士的“請求”,因劉女士經(jīng)營的貿易公司有部分跨境業(yè)務,現(xiàn)需要將5萬元經(jīng)營所得資金轉入李某賬戶,再由李某將5萬元資金分別轉出至指定賬戶。月嫂李某雖疑惑,但礙于情面“不好意思”拒絕,將自己銀行賬號提供給了劉女士。2024年3月18日,月嫂李某收到5萬元資金到賬提示,但沒想到錢還沒轉出去,警方便找到李某希望她協(xié)助調查。月嫂李某這才得知這筆錢來自越南,屬于境外涉案資金,同時其名下所有賬戶也被限制使用。
案例分析
河北省金融監(jiān)管局在分析此案時指出,不法分子利用租、借、買來的銀行卡作為“洗白”贓款的工具。大量租、借、買來的銀行卡,是不法分子“洗白”贓款的常用工具。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誘惑,使用自己的銀行卡為不法分子過渡資金。本案例中,月嫂李某自身風險意識較低,輕信他人,幫雇主收錢,無意中成了贓款轉移和“洗白”的“一環(huán)”。
風險提示
?。ㄒ唬┚芙^出租、出借銀行卡。把自己的銀行賬戶提供給不法分子使用,即便是不知情的受害人,同樣會面臨賬戶被管控的風險,嚴重的要承擔法律責任。因此在他人提出借、租、買銀行卡信息等要求時,一定要保持清醒頭腦果斷拒絕。
?。ǘ┱莆瞻踩每ǔWR。妥善保管身份證、銀行卡、網(wǎng)銀U盾、手機等,不借給他人使用。不隨意丟棄刷卡交易憑條,不向任何人發(fā)送帶有銀行卡信息和支付信息的圖片等。不點擊短信、網(wǎng)絡聊天工具或網(wǎng)站中的可疑鏈接,不參與網(wǎng)絡刷單。
(三)積極舉報銀行卡買賣行為。自覺維護良好用卡秩序,發(fā)現(xiàn)銀行卡買賣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,積極提供有關證據(jù)配合公安機關開展案件偵查。 (據(jù)縱覽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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